南昌职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工作职责
1.制订实施学校资产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建立健全学校资产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规章制度与内设机构设置,完善学校资产、产权和权益的管理,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负责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购置的计划、论证、招标、验收及售后服务的跟踪管理,以及使用的绩效考评工作。 3.负责建立管理学校固定资产实物账卡及其数据库,编制相关统计报表;建立举办者投入资产、国有资产、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办学积累形成的资产与非产权(独立或共享使用)资产台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负责学校耗材出入库管理,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的年度盘点,协同财务处做好固定资产的核对。 5.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家具的维护维修及验收,固定资产调剂、调拨与报损、报失、报废等处置工作。 6.负责学校实验实训室的建设规划、安全管理、危废处置,实验实训室(场所)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数据统计与上报等工作。 7.负责学校实验实训室(场所)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维修、开放与共享等管理工作。 8.负责国家各级财政支持建设的有关重点实验实训室(中心、基地等)项目的申报、论证与建设等工作。 9.负责统筹学校资产管理队伍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协调供应商做好有关设备使用与维护技术的培训工作。 10.负责固定资产的捐赠、受赠登记与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资料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