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职业大学招标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招标采购中心是学校专门负责招标与采购活动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与职责有: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完善学校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采购实施与管理日常工作。
3、负责学校采购工作计划制订、执行和管理。
4、负责学校货物、服务、工程类的招标采购工作,会同基建处具体承办工程类招标采购。
5、负责组织采购合同的起草、审核、报批,监督采购合同的执行,参与项目验收,做好售后服务支持。
6、负责建立和维护采购评审专家库和优质供应商库。
7、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筛选、培育、考核与评估等管理工作,挖掘供应商支持性服务资源。
8、负责受理采购工作质疑,配合处理有关采购工作的投诉。
9、负责本部门自身队伍建设。
10、负费采购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
11、负责本部门印章、档案管理工作。
12、承办上级部门、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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