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建设调研等工作的通知
2023-07-03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持续增强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条件保障,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实践教学服务能力,加强实验实训室建设,请学院围绕专业(群)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好暑期时间,安排人员就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进行调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1.2024年拟新建的实验实训室建设技术方案;
2.2024年拟改造升级的实验实训室建设技术方案;
3.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包括安全管理、校企共建管理、重点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等)制度与管理队伍建设;
4.2024年实验实训室建设资金预算。
二、时间安排
1.8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实验实训室建设基础调研;
2.9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实验实训室基本建设技术方案与有关管理制度草案的制定;
2.10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论证与立项申报表填报;
3.11月30日前,资产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组织完成立项初审、预算汇总与有关报批工作;
4.12月31日前,资产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完成2024年度实验实训室设备采购(招标)专项工作安排表。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由教学、科研、校企合作与实验实训室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或分项目工作小组,制定本次实验实训室建设调研工作的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拖延;
3.各学院应具体明确每个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做好科学分工与项目论证;
4.自本年度起,今后每年10月底前,应完成当年实验实训室设备采购工作任务,并于当年7月起到12月底前,全部完成次年实验实训室建设的调研、方案制定与论证、立项与预算审批和采购计划编制。
本通知未尽事宜或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各学院与资产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及时沟通解决。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
2023年7月3日